這篇是比法之旅的結尾,為何是缺角的句點?因為,行李並沒有跟著我回來,馬的!

 

時間,是很奇妙的東西。她,是世界上最公平的事物,不論身分為何?賦予在每人身上,一天就是「二十四小時」,既不會多也不會少。

 

但,對時間感覺卻因人的處境而有所差異。比法之旅兩個禮拜,可謂「光陰似箭,歲月如梭」;而在 weekly meeting 短短三個小時,即為「度日如年」;而與人享受下午茶時,時間如涓涓細流般不著痕跡從生命中流逝,但所刻劃的水痕卻是花上一輩子也撫平不了。

 

(敬!這是那可惡的荷航上的最後一瓶紅酒。)

 

 

「我覺得啊~」MSN那頭的她在上一句後五秒,敲打下這幾個字。

 

「什麼?就老實點說唄!」我這人一向不喜歡拐彎抹角,吞吞吐吐的一切事物。

 

「你的文章比親手寫得卡片還要有感覺。」約莫三十秒後,她就傳回這一句話。

 

我想想,她應該是有修飾地婉轉用法。但我故意說道:「喔,那下次就不用寄了啊!我就打篇文章,鎖上密碼,這樣子等同於卡片吧!」

 

「還是卡片好了,嘻~」這句話她倒是回蠻快的。

 

 

猶記得,剛出國前一個工作天,小海嚷著說:「部長,我要明信片,然後要超過二十個字!」

 

那時候,我回答說:「那太簡單了吧!隨便寫寫應該會超過二十個字。」

 

直到,在Chamonix開始動筆寫明信片,才知道這根本就不簡單。

 

首先,「沒有塗改的明信片」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我是個粗心大意的人,沒有錯字很難(而且這幾天更習慣了無腦新注音,只會選字,不會寫字。)所以,那第一封簡直是個亂七八糟,塗改超過十處,字句也不甚通順,字跡也是個幼稚,簡直不符合印象中的「翩翩文藝風」少年。

 

所以,依 Samuel 的建議,啟動草稿策略。

 

但,即便打好草稿,最後約只有 50% 會遵照草稿寫,足可證明我可真是個十足十不該有計劃的人。

 

寫信這事兒,本就是發於「情」而不是發於「理」的抒發,此刻非彼刻,心情有所變化,當然字句就有所變化。所以,當初也不甚引以為意。

 

但最慘地是還把人家姓名寫錯。而這可不能牽扯「理」與「情」可解釋地通,完完全全地該死。

 

事情還沒結束,最後還有不確定因素 - Samuel 大叔。

 

他可隨性地拿起「紅筆」修改我要寄送的明信片(改錯字),哈~ 總而言之,要是收到明信片的人,若是上面沒有任何塗改或是顏色交雜,該萬幸了,那可是一氣呵成且沒有參雜別人情感原汁原味的作品。

 

(Paris 的酒家。)

 

(Paris 的酒樓。)

 

「酒家」與「酒樓」在東方現代都直接聯想到「聲色場所」。但在外國卻不會,這兩棟應該是單純的 Bar, 只是裡頭是喝「高粱」盡興而已。

 

字相同,為什麼體認的意義會有所不同?這可扯來說話與文字予人差異感受的問題。

 

在 Brussels 的前幾日,一位 Cicilia 小姐來信問道;「RC, 我一直以為你只會嘴砲耶!沒想到你也有細膩的一面!」

 

「我想,會有這種錯覺應該只是認識地還不深吧!」我邊笑邊打字回道。

 

「不過,搞不好我有人格分裂的傾向。」我後面不忘補上一句開玩笑的話語。

 

「真的嗎?」Cicilia 似乎當真了。

 

 

話說回來,若要形容自己,給自己的評語是「喜怒行於色,表裡如一」,我藏不住什麼在心中。故,也一直以為大家感受到的我就是「樂觀過人」、「不拘小節」與「沒有計畫」,而「細膩」一直認為跟我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

 

頭一次,聽人用「細膩」形容我時,會覺得他們一定認識我不深,但第二、第三人也這樣說時,難怪自己覺得是不是有「人格分裂」了。

 

後來覺得,這一切都是網誌文章惹得禍。因為,我太容易記下旁人的隻字片語,再為此寫下自己的感受。

不可否認,每次聊天吃飯時,重點不在於餐點好不好吃,而是周遭人心情愉悅與否。畢竟,再難吃的東西都可能因為相處氣氛讓你忘記食物滑過舌頭尖時的苦澀,而再好吃的食物也可能因為心情不佳而入不下喉。

 

所以,吃飯中已習慣聽人說話,習慣笑,習慣抱怨。然後,記住表情與文字,寫下來。說這是細膩,還不如說是一個「喜歡與朋友獨處的人吧」。

 

「細膩」這東西還是留給自己最愛的人獨享好了,哈~假如我有的話。

 

 

好了!用這篇結尾的原因是 - 我行李終於回來啦!沒想到她23日下午才從 Paris 出發,一直都沒有出過法國,她也太喜歡待在法國了,馬的!

 

然後,損失是啤酒灑掉,從巧克力、起司到衣服都是啤酒味。雖然我喜歡喝啤酒,但我可不喜歡穿啤酒在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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