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跟Samuel與Eric在道南河濱公園打網球,那邊有白鷺鷥悠悠,腳踏車閒閒,曾幾何時台北有這等景象,令人稍想駐足的驚鴻一瞥。
話說昨天中午ERS Team在瓦城聚餐,餐點怎樣也忘了,只記得泰國菜的名字都很妙,有形而意的「月亮蝦餅」,食而音的「摩摩喳喳」,名而知的「酸子汁」,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而是介紹Mel玩iphone上clear click小遊戲。(有人說,他太常在網誌上出現,今朝就換人吧!)
PS, Samuel 的女朋友應該叫做「爸媽」。
首先,這款finger game的玩法是 - 在10x12的方格上,有數種不同顔色的球,而沿著同種顏色延伸的直線交叉格上,若沒有其它顔色球的阻礙,點一下即可消去,而你有60秒的時間消去64顆球即可過關。
從這又可看出兩個不一樣性格的人,我呢?眼前球還沒消去,就已經望著消去後又可以連點那幾顆,以致於常常看錯點錯,使得一直得到扣秒的懲罰,而Mel則是十分小心謹慎,非得確認幾分後,才會出手。
結論 - 兩個半斤八兩,連第一關都過不了@@
不過這也證眀,人很難面面俱到,找得與自己互補的,成功應該會近些,我想。
最後拿這張在台中高鐵站拍攝的照片做ending。
學著停下腳歩,好好專心捕捉一片風景,一個人。
走動中的判斷,使得前方好似漩渦般。那是我決定面對漩渦,還是只是漩渦引著我?
雖然,時勢逼著人人汲汲營營地不知所謂的向前,但為自己好好活著的時刻,絶不是退休後或兩腳伸直後的永恆。
後記:
曾問過小小:「若有機會寫小說,妳會寫現代,還是古代?」
她回:「現代吧!你這古代人一定是古代!」
「哈~不過沒人會看。」
不過,小小應該很適合替小說章節前題辭寫令,畢竟詩比較像情境式的想像,而非連續性的敘述。用詩來描繪章節輪廓應該還不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