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句話,遺留在河岸,妳會發現嗎?
我很不適合在喧鬧的場合,特別是一群比陌生人還熟一點的環境。那令我有種想說什麼卻不知說什麼的尷尬,與硬說出什麼的無奈。(這時候的樂團是 Shawn 與 Samuel 團的 "粉雪")。
(黑衣人不是這首歌的主唱;不過白衣人是這首歌的鼓手。)
我是不是很怕孤獨?總以為自己一個人可以過得很好。何況,一個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不是嗎?
一個人可以嚼著文字,暢談千里馬等伯樂的心情。
一個人可以悠悠手談,神閒於十面埋伏的殺意中。
一個人可以數著步伐,隱身於汲汲營營的凡人中。
一個人可以在河岸留言,帶著沒有音樂的耳機,只等著"叮叮"兩聲。
原來,我只是用等帶來習慣孤獨。
原來,我只是來找尋失落的想念。
最後附上黑衣人響亮的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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